Image 1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服务 >> 政策法规 >> 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实习学生差旅补贴实施办法

日期: 2025-06-26

浏览量: 0

为切实推进盘锦校区实习育人,减少学生实习经济负担,经核算讨论,现拟定学生差旅补贴实施办法,为参加校区发布的中长期实习项目制实习同学进行差旅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员范围

盘锦校区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盘锦校区发布的中长期实习连续线下实习一个月及以上)项目制实习;完成录用企业要求的实习岗位内容且评价为合格及以上;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提交且审核通过。学生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即可纳入补贴人员范围。

二、补贴类别

交通费行程连贯且始发地或目的地为实习地或学校的符合补贴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单程交通费补贴1次。

住宿费企业不提供住宿且实习地不是家庭居住地的可以有效实习周期申请补贴1次。

三、补贴标准

)交通补贴标准

1.以校区到学生实习单位所在补贴参考距离,学生可参考此条件选择学校到实习地、家到实习地、实习地到学校、实习单位到家等4种情况的任意一种申请补贴补贴距离应参照参考补贴距离形式,不得中途取道他处

2.补贴额度为补贴距离区间高铁/动车二等座票面价格。学校所在地车站根据实际情况最优方案在盘锦站、盘锦北站、营口东站中确认。

3.有直达车辆的,应选购直达车辆;如实际乘车无直达车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线路中转。直达车辆购票金额超出参考额度的以实际购票金额为准。

4.如乘坐高铁/动车以外交通工具,参照高铁/动车金额作为最大补贴额度。补贴申请额小于等于最大补贴额度的,根据发生实际情况补贴。大于最大补贴额度的,以最大补贴额度数额为准补贴

5.未乘坐高铁/动车,且最大补贴距离区间无直达高铁/动车,以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沈阳或大连中转总计额度核算。

住宿补贴标准

1.执行三级梯度补贴原则,即一级梯度50/二级梯度40/三级梯度30/

2.企业实习评价确认补贴天数,含工作日及休息日。

3.如入住酒店则凭入住酒店发票及付款记录申请补贴,如租房则凭正规租房合同及付款记录申请补贴。

4.实际支付金额低于梯度补贴核算总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享受补贴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额度按标准的二倍执行,即一级梯度100/二级梯度80/三级梯度60/

6.企业提供住宿实习地为家庭居住地的,不享受此项补贴。

(三)其他补贴标准

政务实习如符合申请住宿补贴的申请原则,但不需要住宿的,可按住宿补贴标准申请执行。

四、住宿费城市梯度清单

一级梯度:北京市、上海市、三亚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

二级梯度:张家口市、秦皇岛市、承德市、海拉尔、满洲里市、阿尔山市、二连浩特市、大连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桂林市、北海市、拉萨市、西宁市、玉树州、海北州、黄南州、海东市、海南州、海西州

三级梯度: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不含三亚市)、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五、其他要求

(一)基本条件要求

学生应按校区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实习总结,待企业给出实习评价后,确认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未能按要求提交实习总结、实习总结不符合要求或企业评价不合格者,将认定为不符合补贴资格。

(二)材料要求

申请补贴的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潘基妮笑傲去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整理工作。遵照相关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并附完整材料。

(三)发票要求

补贴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申请补贴的发票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无法补贴等各类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收款人要求

补贴收款人应为实习学生本人,不得补贴给除实习学生以外任何人员。

(五)真实性要求

补贴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性,若伪造、瞒报、谎报实习或补贴相关材料,将取消补贴资格,实习结果将判定为不合格,并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类型补贴

如有实习地点调整非学校与实习单位区间段或可选实习地(教育服务类等)等特殊情况,请在购票前向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确认单程补贴限额,避免影响后续补贴申请

六、工作开展时间

补贴材料收取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正式通知为准,材料收取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点对点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七、最终解释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所有。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5626


政策法规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实习学生差旅补贴实施办法

2025-06-26

为切实推进盘锦校区实习育人,减少学生实习经济负担,经核算讨论,现拟定学生差旅补贴实施办法,为参加校区发布的中长期实习、项目制实习同学进行差旅补贴,具体内容如下:一、人员范围盘锦校区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盘锦校区发布的中长期实习(连续线下实习一个月及以上)、项目制实习;完成录用企业要求的实习岗位内容且评价为合格及以上;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提交且审核通过。学生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即可纳入补贴人员范围。...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系统不支持IE浏览器或兼容模式访问(可切换至极速模式)

推荐使用 Chrome / Edge / Firefox / 360极速浏览器 / 360浏览器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