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6年暑期实习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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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校区实习育人工作,减轻学生实习经济负担,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实习学生差旅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实习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6年暑期参加校区统一组织、统一发布的实习(含中长期实习、项目制实习、学校推荐政务实习等)并完成实习岗位规定内容,实习单位评价为合格及以上,按要求提交实习总结等材料的校区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请申请同学认真阅读《办法》文件,参照文件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申报,材料包括:
(一)《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二)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或正规租房合同及收据)等附件材料;
(三)机票另附带有起止地点的行程单。
(四)实习总结报告、补贴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统一黑白打印一次性提交。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10日—9月18日)
申请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于9月18日11:3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G01-E205办公室。
(二)材料审核(9月21日—9月24日)
学工部对申请学生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将纳入补贴发放名单,审核有异议者将电话联系沟通确认具体情况。
(三)核算发放(9月28日起)
确定最终补贴发放名单并核算发放。材料收取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学生,确保知悉申请时间与材料要求。
(二)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逾期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重制;存在伪造、瞒报、谎报情形的,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补贴收款人须为实习学生本人,票据须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要求。
(四)实习地点调整、非学校与实习单位区间段、可选实习地、实习周期延长等特殊情况,须在申请前与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确认,避免影响补贴核算。
五、其他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办法》执行,《办法》已在盘锦校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生服务-政策法规)发布,请自行查阅。
(二)如有疑问,可咨询倪老师,联系电话:0427-2631999。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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