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大毕发〔2017〕13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2018年度毕业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由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申报的建行卡中。
三、申报程序
毕业生登陆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服务区”,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注册信息并保存,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1.低保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1)和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4.特困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1、3、4款中证明材料未注明有效期的,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开具的截至申请日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的证明。
请通知有意愿申报的同学按照文件要求,登陆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注册并准备相关材料(寒假回家便于准备材料),请各书院于3月7日15:00前将汇总的材料及加盖书院公章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详见附件2)交到就业指导与校友服务中心(G01-E207),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eft8236237@。材料通过学校初审后,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进入大连市复审阶段,最终审核结果及补贴发放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复审为准。
就业指导与校友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