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即派遣证)是在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指导下,以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主要依据,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发放对象为除升学以外所有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
1、升学后,本人中途提出退学要求的,须由录取学校出具不在继续就读的证明,按其前置学历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2、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需要调整改派,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2019届毕业生在7月10日后自行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换发新的《报到证》。相关办理说明详见就业信息网有关往届毕业生申请改派的内容,;
3、《报到证》遗失,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可凭本人申请、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进行补办。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泰山中路19号。
4、更改档案和户口信息请与校区档案馆0427-2631541、总务部0427-2631079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