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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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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 2015-06-01

浏览量: 1241

各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同学: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3),响应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校区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含双学位)毕业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自我定位合理,职业目标明确,在就业活动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同学中有良好影响;

(五)就业去向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3.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4.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引导目录》(见附件4)。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工作助理推荐,提交到所在学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

(二)各学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与“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确认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所有评审工作均以毕业生申报时的就业去向为准,如发生违约、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一)学校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8日。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G01-S207室,电子版材料请有意向的同学发送至ni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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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4.doc】已下载
  • 附件【3.doc】已下载

通知公告

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2025-2026学年学生干部纳新(第二批) 名单的公示

2025-10-23

为更好地服务校区学生的职业发展,推动职协工作高效开展,校区职协于2025年10月14日进行了第二次学生干部纳新工作。截至目前,2025-202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学生干部选拔工作已全部结束。经过学生自主报名,面试选拔等环节,共遴选出15名学生干部,现将2025-2026学年学生干部(第二批)纳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请如下:部门职务姓名学号办公室副部长郜泓宇20233272022副部长王昕桐20233281079干事蒲展鹏20253121939干事李锦涛20253142022活动部副部长徐宁丰20243121213干事张皓中20253121272干事李玮濠20253121675学生服务部干事李弘杨20253121084外联部干事施天艺20253121653宣创部副部长徐铭20233292031干事刘洪涛20253121033干事马一诺20243121604干事李岭20253121372干事陈妍竹20243121372任用公示无异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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